
平顶山市机关事务中心平顶山市会议中心剧场舞台灯光系统、音响系统采购及安装 项目
2、项目名称:平顶山市机关事务中心平顶山市会议中心剧场舞台灯光系统、音响系统采购及安装 项目
5、采购需求(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、数量、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)
5.1采购内容:平顶山市会议中心剧场舞台灯光系统采购及安装(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)。
5.5供货安装期: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供货、安装、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。
3.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(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,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);
3.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(提供承诺函,格式自拟);
3.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(提供承诺函,格式自拟);
3.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(提供承诺函,格式自拟);
3.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(提供承诺函,格式自拟);
3.6提供 “信用中国”网站的 “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”、“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”网站的“失信被执行人”和“中国政府采购”网站的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”的查询结果,若有不良记录,执行财库【2016】125号文。
3.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(提供承诺函,格式自拟)。
1.时间:2026年02月02日 至 2026年02月25日,每天上午00:00至12:00,下午12:00至23:59(北京时间,法定节假日除外。)
3.方式:潜在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(网址:)“交易主体登录”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。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:
本次招标公告在《河南省政府采购网》《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》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(河南省·平顶山市)》上发布,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。
1.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“不见面”开标,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,不再到开标现场,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“不见面”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。
2.该公告已同步至“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”,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。
3.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公告如有异议,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在规定时间内,向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、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、投诉等事宜。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、投诉将不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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